3月5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判安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2020年9月,被告人吴某某在家中清理冰箱时,其明知楼下为人行道,为图方便先后3次将3块长20厘米、厚3厘米冰块从23楼住处窗口扔下。吴某某扔冰块时,被行人发现致案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无行为已构成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