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代孕市场乱象频发的问题,到底是明确非法代孕入刑,还是避免一禁了之,在可操作空间内有条件地做出平衡性规定,类似热点话题,代表委员们带来了不同声音。
|编辑:咖喱 何彦楠
|编审:苏苏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别于3月4日、5日在北京开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委员汇聚于此,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实施,特别是做好今年经济民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民之所向,政之所往。经济社会发展的宏大战略和民生福祉的美好未来,都体现在了今年的全国两会议题中。包括家暴、代孕、网络诽谤、个税、儿童教育等众多热点民生话题,代表委员们根据实践调研带来了相关建议和提案,也成为两会期间网友们热议的焦点。
关键词·吸毒艺人
朱列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建议将“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
朱列玉代表表示,公众人物吸毒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树立不良榜样,影响青少年是非观的形成;允许吸毒艺人复出,会玷污娱乐圈风气。规定“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可以加大明星吸毒成本,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慑,有利于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净化社会风气、倡导健康价值观具有深远影响。
明星艺人的行为该如何规范,一直是业内关注的话题。今年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规范管理办法》,首次对演员和艺人做出行为规范,吸毒、酒驾、赌博、虚假代言、假唱等明确进入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条款。
虽然有了管理办法,但其约束和惩戒作用有限。部分吸毒艺人此前也曾表现出要复出的迹象。朱列玉代表此次的建议,即是针对吸毒艺人再次复出可能带来不良社会风气的背景提出的。
今年两会,朱列玉带来了多份建议,除了明星吸毒相关话题,他还建议公共场所大量装备AED、大幅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等,均引发广泛关注。
关键词·非法代孕
蒋胜男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文联副主席
建议非法代孕组织从业者入刑。
蒋胜男指出,代孕市场乱象频发,不少代孕妈妈成为他人利益的牺牲品,目前我国在代孕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因此,建议在法律层面上明确非法代孕相关组织者、从业者入刑的原则。
代孕产业在我国从未取得合法地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对此明令禁止。因此,不论是在国内开展代孕业务,还是为有代孕需求的人介绍代孕对象,都属于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在道德层面上,多数国人都认为代孕可能造成对孕母的伤害,带来潜在的伦理问题,因此普遍反对代孕。
令人遗憾的是,法律与社会观念的双重压力,并没有让潜藏在国内的代孕市场就此消失。不久之前,引发巨大关注的女星郑爽曾赴美代孕一事,更是将国内中介安排客户出境代孕的灰色产业链条暴露了出来。
针对代孕问题,其他代表也带来了不同的“声音”。“近年来,从代孕妈妈遭客户退单,到某明星找海外代孕的传闻引爆互联网,代孕话题频繁引起社会关注,对代孕的规制需要重新审视。”朱列玉代表在建议中说。他指出,目前我国对代孕行为采取一律禁止的态度,但对代孕行为的打击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在有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规制且不被滥用的前提之下,代孕行为如没有侵入他人的权利领地,并得到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自由意志的认可,不宜对其一禁了之。有条件地允许合法代孕,平衡代孕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代孕行为可以兼顾有生育需要的特殊家庭的需求,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婚前辅导
陈爱珠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联南村村委主任
建议设定结婚辅导期,上好“婚前第一课”。
陈爱珠结合温州市平阳县在婚姻辅导和维护家庭稳定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希望用相关措施降低离婚率,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让年轻人“持证上岗”,婚后能够过得更加幸福。
针对全社会离婚率逐年升高的现象,如何帮年轻人维系稳定的婚姻关系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2010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尚绍华联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以及百合网提交了一份名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师》的提案,建议通过修改离婚程序以及婚姻咨询服务,挽救不应解体的婚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键词·网络诽谤
李东生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
建议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网络诽谤频出、网络造谣成本低、维权难的社会问题,李东生认为“部分网民和营销号靠‘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种不负责任的方式吸引眼球,传播内容”,应该通过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倡导大家自觉遵守网络规范,塑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具体措施上,李东生建议,完善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案例发布统一司法规范;通过立法明确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比如加大网络平台实名制管理;对“流量”至上的广告投放模式进行规范和引导;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等,鼓励公民正当维权。
过去一年中,网络诽谤案件频发。2020年7月,杭州的谷女士取快递反被造谣出轨一事引发网络关注。谷女士报警后,警方进行调查处理,对造谣者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处罚并不能使造谣者明显悔悟,他们在录制公开道歉视频时还与谷女士讨价还价。在这种情况下,谷女士行使自诉权,将造谣者告上法院。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关键词·个税
董明珠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
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让更多人有钱去消费。
董明珠表示:“近年,在拉内需、促循环上我们国家有一些政策上的调控,以产品技术升级的标准来满足消费的一些需求,我认为是非常有价值的。”她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切实提高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让群众有钱消费更是促进消费、驱动经济“内循环”的动力。
在去年两会期间,董明珠就在直播活动上表示,她会继续关注个税起征点话题,希望国家将起征点调高至1万元。
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并于当年6月通过决议,于9月开始施行。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关键词·明星代言
刘守民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
建议建立名人、专家违法代言黑名单制度。
针对名人、专家在直播中代言虚假商品进而引发纠纷的现象,刘守民呼吁加强法律监管和惩治,建立统一的直播带货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对在直播带货、非公益活动中有虚假宣传行为的名人主播、专家除进行严厉经济处罚外,还应拉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此前,“快手一哥”辛巴被指售卖燕窝实为糖水,经过检测后,其直播间销售的燕窝确实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对此辛巴没有再度做出回应,而他的账号也被平台官方封禁3个月。
关键词·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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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亚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
不建议普通的孩子学习奥数。
袁亚湘表示,“我不建议普通的孩子学奥数,奥数只是极少数孩子去学的,的确有一些非常有天赋,对数学非常热爱的孩子,这些孩子才应该去学奥数。大部分普通的孩子我觉得不应该去学奥数。”
对此,袁亚湘解释称:第一,因为奥数不适合大范围的、每个孩子都去学;第二,如果对数学不是特别喜好的孩子,学奥数很可能会把他的学习兴趣搞没;第三,对于普通的孩子,也没必要去学那些怪怪的,那些非常奇特的一些技巧。
该建议公布后,引发很多网友的共鸣,话题即刻冲上热搜。有网友表示:主要是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不普通啊!我明明那么普通,我妈却对我那么自信……
关键词·法定婚龄
鲁晓明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教授
建议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降低到18岁。
鲁晓明表示,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岁,女满20岁。这一结婚年龄基于上世纪80年代人口急遽膨胀、人口增长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现实国情,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手段,是晚婚晚育理念的制度化。经过几十年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我国生育观念已发生根本改变。少生优生成为占主导的生育观念,受此影响,我国生育率已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鲁晓明指出,我国民法规定的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18岁。结婚作为影响深远的民事行为,行为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男女均满18岁能够避免对现行教育体系构成冲击。为此,他建议修改《民法典》相关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同时,将法定结婚年龄限制在不超过18岁的水平也是世界通行做法。
关键词·产假
林勇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第三次建议夫妻合休产假。
林勇表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将第三次提出《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建议男性产假在42天以上。”在林勇看来,配套政策不完善影响了二孩家庭的内部和谐和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林勇举例,二孩爸爸仅有7—30天不等的陪护假,难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因此二孩出生后,家庭的重担大部分落在二孩妈妈身上。
林勇在2019年两会期间就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3年多以来,每年全国的出生人口和出生率都在不断下降,且下降幅度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政策对生育的鼓励和实际出生人口的下降形成了强烈反差。目前家庭生育意愿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育对女性劳动力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二孩的出生给家庭带来经济和人力上的严峻考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答复表示,生育假期设置并非越长越好,而是要多元统筹设置男女生育假期,强调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可考虑分步稳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关键词·家暴
崔郁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
建议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
今年两会,崔郁提交了《关于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提案》,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公安机关是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培训、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方面积极作为。但是,崔郁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缺少必要统计指标的规范约束,部分基层公安干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例如,此前发生的山东德州女子方某洋被家暴致死的案件中,受害人长期遭受婆家殴打、虐待,“有几次都惊动了派出所”,派出所未对虐待事实进行查处,致使家庭暴力不断反复、升级。
去年引发关注的四川藏族妇女拉姆被前夫烧死案,据媒体报道,拉姆一直反抗家庭暴力,但接案民警一看是“两口子”就说“是家务事管不了”。最终事件发展至无法挽回的地步,酿成悲剧。
崔郁建议,公安部门应该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作为专项统计指标,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引导全系统做好反家暴专项统计工作。
部分内容来源:央视新闻、科技日报、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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