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3月5日,在第58个学习雷锋纪念日,由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成都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承办,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协办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专业志愿365“学雷锋日·共建幸福美好公园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成都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举行。
成都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 傅艳致辞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办团支部书记 李丹发出倡议
活动现场,由检察官组成的“益路蓉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针对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开展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要权责明确履职到位”、“垃圾分类案例解析”等普法主题微宣讲,用一个个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的鲜活案例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法治理念植入人心。让市民理解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是真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办团支部书记李丹向广大团员青年们发出号召,请大家积极发挥生态环保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志愿者,营造共建共享绿色生态的美好氛围,助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党支部书记、成都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傅艳表示:“在学雷锋日,来自不同领域的检察官志愿者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坚持‘缺什么’‘需什么’就‘补什么’,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拓展普法活动,实实在在惠及广大群众,从而增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和参与法治建设。也推动更多有识、有智、有担当的志愿者和团队,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续写新时代雷锋精神。”
学雷锋·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成都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全面法治化推进阶段。
在成都这座友善公益之城,践行垃圾分类生活新风尚,乐享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离不开全城200余万名志愿者的榜样示范和引领。
关于生活垃圾投放,个人、单位、收运企业、物业公司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周末茶馆”普法活动“艳子检察官”王红艳用她那“用不完的激情”和“大嗓门”向物业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要权责明确履职到位——益路蓉行助力公园社区建设》的法制宣讲。
学雷锋·做《限塑令》的监督者
去年12月 出台的《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堪称成 都“史上最强限塑令”。成都限塑令坚持多元共治、 全民参与的原则,也就是说,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将共同参与到限塑禁塑的行动中来。
锦江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法制宣传志愿者金慧用鲜活案例,为大家为大家作《垃圾分类案例解析》普法微宣讲,为大家拉起一道监督、共治、限塑的法律警戒线。
学雷锋·做《民法典》的实践者
2021年1月1日,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的《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民法典不仅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且真正通过法律保障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从物权、继承,到合同、侵权责任……为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成都市委讲师团特约宣讲员、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法律宣传志愿者刘羽翎向大家进行《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微宣讲,激发大家主动学习民法典的热情。
学雷锋·垃圾分一分 蓉城美十分
“大骨头属于哪一类垃圾啊?”“不要的指甲油该放进哪个垃圾桶呢?”……现场模拟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趣味场景体验。
“纸板金属可乐瓶,可回收;油漆药品杀虫剂,属有害;残羹剩饭瓜果皮,是厨余;尿片灰土香烟蒂,归其他。”大家现场学习、牢记垃圾分类口诀,把一个个“垃圾”准确地放进分类垃圾桶。
学雷锋·幸福成都 美在文明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益路蓉行”公益诉讼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代表王红艳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倡议: 今天是学习雷锋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 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2021年1月, 我国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12月,成都正式实施《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1年3月1日,成都正式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共建幸福美好社会,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让我们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带动家人、邻居、朋友、同事分类收集投放垃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做《限塑令》的监督者。从我做起,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不乱丢弃塑料垃圾,主动拾捡塑料垃圾,发现乱扔乱投行为及时劝导阻止,共同维护区域环境。
让我们做《民法典》的实践者。“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让我们携起手来,把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让法治成为日常生活方式,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垃圾分一分,蓉城美十分!文明始于心,“限塑”践于行!学贯民法典,争做好公民。让我们共建共享美丽蓉城,一起做“时尚”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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