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女子帮“邻居”接送孩子2年半,孩子意外受伤却被起诉

在这个社会上面大概分为两种人,一种人是乐意帮助别人的好人,另外一种的人则是利用好人的同情心对好人下手的人,坏人只会在乎自己的利益,甚至可以说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这不近日就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山东济南的一位女士帮助自己的邻居接孩子,就在接孩子的途中不慎发生了意外,直接导致邻居家的小孩摔伤了,之后她便被自己的邻居告上了法院,并且被要求赔偿医药费,就在日前,法院对于这一档案件进行了宣判。

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朋友,并且两家人的孩子都在同一家幼儿园中上学,因为工作的原因,杜女士没有办法每天按时的接送自己的孩子,而张女士则是一名全职太太,平时的时间也比较充裕,所以一般在平时张女士再接孩子的时候,便会顺道江都女士的孩子也接回家,并且张女士这一帮就是整整两年半的事件。

直到2020年6月19日发生的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张女士与邻居之间的关系,在6月19日这天,张女士再接孩子回家的道路上面不慎发生了一场意外,据悉事发当天下午4点钟左右,张女士到幼儿园中去接自己的孩子,当时自己的孩子跟杜女士的孩子坚持要一起玩,而杜女士还要回到单位中上班,于是便将自己的孩子(乐乐)交给了张女士。

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张女士骑着电动车带着两个孩子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坐在电动车后座位上面的乐乐突然就从后座上掉了下去,并且受伤了,在事情发生之后,张女士立马将乐乐送到医院中进行治疗,在经过医院的诊断后得知,乐乐所受的伤为皮肤挫伤,为此乐乐还在医院中住了6天时间,总共支付了医药费7000余元,在事情发生之后,张女士支付了2000块钱的医药费。

但是张女士的这种做法引起了杜女士一家人的不满,在他们看来,自己孩子受伤是由张女士导致的,所以应该由张女士来支付所有的费用,于是在双方交谈无果之后,杜女士直接将张女士告上了法院,并且向张女士索要赔偿6657元。

审理这档案件的法院认为,张女士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乐乐的父母在明知道对方骑电动车载人可能会出现危险的情况之下,仍旧放心的将孩子交付给张女士,也必须要为这次的事故负责任。

在经过法院的一审后,法院判处张女士赔偿乐乐家属5900元,并且将之前的2000块钱扣除,张女士仍需要赔偿3900块钱,对于法院的这一宣判,被告人张女士表示不服并且提出上诉,在张女士看来,自己无偿帮对方接送孩子那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要过任何的好处,并且在她看来,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更不应该去承担赔偿。

就在近日,法院对这档案件进行了二审开庭,对于这档案件法院认为,张女士帮邻居接送孩子是一种善意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良好的,并且孩子在途中受伤也并不是张女士故意造成的,所以最终法院宣判,张女士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在这件事情曝光出来之后,大多数网友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纷纷点赞,不过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一个问题,有时候你用善意对待的人,正在等着机会从你的身上索要钱财,希望大家在平时一定要记得,事不关己的事情尽量还是少做,虽然说你的本心肯定是好的,但是对方未必真的会接受,不知道大家对此是怎么看待的,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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