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司机师傅将公交车驶入始发站,并走下车。不到一分钟,一醉酒男子即晃荡着从前门踏着台阶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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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车后,便晃悠着坐到了驾驶员的位置,系安全带、戴口罩、查看乘客支付记录,动作连贯,颇有“老司机”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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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上车后,他启动公交车,将车开出了始发站,公交车到站后,他居然知道停车,让乘客正常上下车。直到公交车在路上接连撞了3辆小车,乘客才发觉不对劲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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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检测,该男子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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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点看法】

一、这喝多了以后吧,有的人话多、有的人嗜睡、过份的还有耍酒疯的。你倒好,直接开起了公交车?是不是司机自己不知道啊?真是够奇葩!

二、男子以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措施。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男子醉酒后驾驶公交车,致乘客于危险之中且造成连撞三车的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确实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三、个人认为男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男子醉酒后驾驶公交车,至车上不特定多数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并造成了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除了刑事责任外,男子还需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的损失、三辆小车的损失。

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这次男子付出的代价确实有点大!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来源张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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