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小强热线的记者接到王先生的求助,王先生说自己5岁的儿子小明在跟随自己的母亲到工厂上班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这一个月来王先生想了各种方法,想要保住儿子的脚,但是最终还是失败了。

小明的左脚被截肢,住院一个多月已经花费了六、七万元,他的家庭实在是承担不了了。王先生认为孩子是在工厂出的意外,他希望工厂能够承担孩子4~5万元的医药费,可是工厂的态度却令他们很寒心,工厂负责人说,这件事跟他们没有关系,不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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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说自己是一位单身父亲,他的妻子在孩子8个月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妻子离开以后,孩子一直由孩子的奶奶在照顾。他和孩子的爷爷在湖州打工,三个月前,奶奶带着小明一起来到湖州。

5岁的孩子怎么会跟着奶奶一起去工厂呢?王先生说自己的母亲找了一份工作,想要补贴家用,恰好孩子放寒假没有人照看,母亲在进工厂时还问过工厂的负责人,是否能带着孩子来上班,工厂负责人同意之后,他母亲便每天带着孩子去工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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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那天,王先生的母亲在操作液压升降机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孩子什么时候把脚放在了升降机下面,意外就这么发生了,孩子的左脚脚背被轧断。

事情发生后,王先生跟工厂的负责人联系,但是他们不愿负责。记者现场联系了工厂负责人沈先生,沈先生表示:王先生的母亲操纵液压升降机下行,是想搭乘上二楼,可是他们工厂有规定,升降机是不允许载人的。这起意外的根源是王先生的母亲带孩子进车间导致的,他曾跟王先生的母亲说过,不允许带孩子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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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沈先生这样说,王先生表示不认同,他说母亲原本在家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孩子,之所以来这里上班,是因为你们说可以带孩子来,我妈妈才会带孩子来上班的。

记者询问沈先生愿意赔偿多少钱给王先生一家,沈先生说,像王先生说的几万块钱他无法接受,但是出于人道主义他愿意拿几千元钱出来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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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湖州德清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的液压升降机他们曾上门查看过,不属于特种设备,一般归所有人自行管理。

据了解,事发工厂位于浙江墨客园区,场地以及升降机都属于园区所有。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如果有必要,会安排专人对涉事的升降机进行检查。之后,园区负责人表示愿意出3万元钱来帮助王先生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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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多次表示后悔,如果他的母亲当初不带孩子到工厂,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事情发生后,王先生的母亲李女士,每天活在痛苦和自责中,觉得自己害了孙子。事情已经发生,希望王先生和工厂负责人能够协商好此事,毕竟现在救治孩子是当务之急。

孩子终归是孩子,对于危险的感知意识还很差,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担负起责任,照顾孩子务必尽心尽力,更不要带他们到危险的地方去。孩子平安健康就是最大的财富,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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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问,工厂负责人说这件事跟他没关系,您觉得他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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