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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

确保2021年城市安全度汛,

3月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了,

2021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
整治责任人名单,

其中

云南省各城市

相关责任人的名单如下。

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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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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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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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要求,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把治理城市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组织城市排水、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加强日常管理,抓紧推进易涝点的整治,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云南发布

编辑:江雨微

主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