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检察院《龙津检语》民法典系列:3.8妇女节特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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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检察院《龙津检语》民法典系列:3.8妇女节特辑

如果某天你被告知欠下了巨额的债务,你不要吓一跳,也别不信,这种天降债务的事情还不少。

甲:你说什么?欠你钱?

乙:对呀。

甲:什么时候欠的?我怎么不知道。

乙:这是你老公写的欠条,50万。现在找不到他人了,只能找你来了。

甲瘫坐在沙发。

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主要特征:

金额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多为女性:被负债对象多为女性

事先不知情:被负债对象对债务经常是事先并不知情,甚至是离婚后被起诉到法院才知道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另一方借贷情形。

丈夫外面借的债,却要不知情的妻子来还,这合法合理吗?

民法典充分保护不知情一方的权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将先推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龙津检语

夫妻债务从天降,不知情者莫惊慌

此类债务有区分,知法用法保权益

普法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编辑:颜培虹

文案、监制:黄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