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相关获悉,“2021年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首届文化遗产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征集相关摄影作品。
此次摄影大赛旨在为弘扬黔东南州优秀民族文化,展现黔东南州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唱响“民族原生态·锦绣黔东南”文化旅游品牌,推动黔东南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止
二、征稿对象
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热心黔东南州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三、征稿内容
(一)反映黔东南州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生存状态、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瞬间。
(二)反映黔东南州传统节日、“文化和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经典瞬间。
(三)反映黔东南州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处的环境以及项目制作、活动开展和展示展演场景等完整流程的照片图组。
(四)反映黔东南州物质文化遗产(含文物、红色革命遗址、红色旅游、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摄影作品。
(五)反映黔东南州文化遗产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画面真实,内容完整,图像清晰。投稿者应保证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每组4—12张。数码照片提供电子版即可,要求JPG格式,原则上不小于4M,历史珍贵照片可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大小,但单张不能低于2M。
3.投稿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须附有标题、简单文字说明(包含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等背景要素)不超过200字。如实填写《2021年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首届文化遗产摄影大赛登记表》。凡因作者信息、作品文字说明缺失导致的不能入选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4.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5.投稿者必须用纪实影像参展,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降噪、白平衡、明暗渐变、彩色转黑白、修去少量显著感光元件灰尘花点方面的调整,不允许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添减、拼接、后期合成。
6.投稿作品不得人为添加任何与作品呈现无关的水印、文字和过度装饰性边框。
7.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除了支付本征集方案约定稿酬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有署名权。
8.获奖作品将在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黔东南州文联、黔东南非遗、黔东南州红色旅游发展中心、黔东南州文物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9.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作品不收费、不退稿。
五、评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本次活动将评选300幅(组)摄影作品
(1)非物质文化遗产组(150幅/组)
1.一等奖收藏作品1幅(组),颁发证书,稿酬5000元;
2.二等奖收藏作品3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3000元;
3.三等奖收藏作品6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1000元;
4.优秀作品140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200元。
(2)物质文化遗产组(含文物、红色革命遗址、传统村落、文化旅游产业)(150幅/组)
1.一等奖收藏作品1幅(组),颁发证书,稿酬5000元;
2.二等奖收藏作品3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3000元;
3.三等奖收藏作品6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1000元;
4.优秀作品140幅(组),颁发证书,稿酬各200元。
(二)特别说明
1.同一作者获奖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2.所有获奖作品将发放稿酬,颁发纪念证书。
3.入选作者(作品)可以作为加入黔东南州文联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由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录入非遗数据库。
(三)投稿参加本次活动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六、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邮箱投稿,请将摄影作品原图及填报《2021年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首届文化遗产摄影大赛登记表》后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投稿联系人:
黔东南州文联摄影家协会主席 姚宁:13308552191
黔东南州文联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时玲:18985830612
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 杨勇富:15008559752
投稿电子邮箱:qdnfybhzx@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南路1号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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