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顿员工餐就被要价七万块?闻所未闻。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最近,在浙江杭州发生了一件奇事,7个人在公司吃了一顿员工餐被老板要价了7万,一人一万块。原来,这家公司的老板长时间拖欠了员工工资,甚至其中有员工已经有整整3年的薪水被扣在公司,所以被拖欠工资的这7名员工决定他们当天上午来到公司准备讨要薪水。

可是,直到等了一上午,也不见老板出来解决问题。7个人索性在员工食堂吃点午饭,一共点了四个菜分别是一个青菜、一个带鱼、一个竹笋以及另一个肉菜,外加几碗米饭。可是在结账的时候。众人却傻了眼,老板突然出现并表示一个人的餐费是1万元人民币。7个人总共7万,这名老板甚至提出如接受7万元的餐费并且在协议上签字的话,可马上把拖欠这7个人的工资返还。

“讨薪人”无奈又无助

通过还原事件,我们可以看到,7名员工只是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去讨还自己劳 动所得的薪水,可是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老板,实在是窝火又愤懑。“讨薪人”也是千千万万之中的打工人,为了生活与生存并不容易,如果诉诸法律途径,所带来的成本和花费是对他们不利而且会浪费大量的时间。所以,从背后的逻辑来看待,讨薪人的维权和行政保护做得还不够好,这样就给一些无良老板有恃无恐的底气和压榨的“肥胆”。

个人见解

依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而多数情况就是很少有人在劳动纠纷中等得起时间走诉讼道路,最后为了自身的考量和委曲求全只得接受用人者的不公平的协商和条件,以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只拿到了部分薪水。这无疑给了很多无良黑心的老板可趁之机,随意欺瞒压榨。社会是要讲求公平公正的,辛勤工作讨生活的人值得尊重,他们的权益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尊重。据说,此事件已经有相关民警和机构介入调查,笔者期盼事情可以得到一个完美的解决。只有相互尊重保障了“打工人”的权益,整个社会的文明才会朝着更为正能量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