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学习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由财务、纪检、工程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专项督查组,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

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要求阜溧高速公路盐城段全线各施工单位从进场开始,从农民工“进门”之日起,即办理用工手续,实行实名制管理,签订用工合同,采用农民工电子实名制考勤,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现场农民工考勤信息,规范用工行为,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启动、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对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政策不严、措施不力,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在项目履约考核中给予降低等级、降低信誉等处罚措施,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