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3月9日举办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二场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线解读工作报告时指出,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高管人员的操纵下实施的。只有进行精准打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行为。因此,在审判工作中,更加重视“追首恶”,让真正做坏事的人直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