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关于今年以来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2021年以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已接连发生5起较大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分别是:

1月2日19时52分许,在G80广昆高速百色往南宁方向619KM+68M,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小型轿车、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4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4车不同程度损坏。

1月9日上午,一辆小型轿车(搭载4人)由黄村镇沿国道321线往蒙山县城方向行驶,约11时33分当车辆行驶国道321线427km+390m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上5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1月23日15时20分许,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2人),由都安县下坳往板岭方向行驶,行驶至S305省道235公里+400米路段时,车辆驶出路外碰撞路边土坡上的挖掘机,造成三轮载货摩托车上3人死亡。

1月24日13时17分许,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辅道希尔顿酒店前,发生一起由一辆无号牌小型客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车辆继续向前行驶至白沙大道广西福利院前与多辆二轮电动车连续相撞,造成5人死亡与多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月25日14时48分,一辆重型货车(空载)由百色市平果市往南宁市武鸣区方向行驶,至514省道21km+600m处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核载6人,实载24人)发生碰撞,造成轻型厢式货车上3人死亡,3人重伤,另有8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存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元旦及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松懈麻痹思想抬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措施浮于表面、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等方面问题,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

特别是南宁市武鸣区“2·25”较大事故影响恶劣,在2月2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部召开的全国两会安全防范视频会议上被点名批评。从初步调查情况看,事故发生原因是:重型货车司机驾车在雨天下坡转弯路段,在制动减速过程中车辆发生侧滑偏移,冲向对向车道,与对向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轻型厢式货车司机涉嫌驾驶轻型厢式货车非法营运、超员载客、货厢载人,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事故中的轻型厢式货车,加装了座位,隐蔽性强,超员载人意图明显。二是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失管失控,货车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行为易发多发。三是农村地区代替微型面包车运载农村务工人员的苗头性风险突出。四是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五是道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穿村过镇路段与沿线村道相互交汇,路侧开口众多,标志标线不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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