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补偿款的分配一定要经由法定程序。《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
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
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
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很有可能也是不合法
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
法的分配方案。因此,如果村民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
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
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和《物权法》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
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
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非法截留的歪风邪气,保障自身的合法
权益。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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