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妻子继、兄死娶嫂”这种婚嫁制度叫做“收继婚制”。简单来说就是,父亲死后,儿子要迎娶自己的继母;兄长死了,弟弟要迎娶自己的嫂子。在受过儒家礼仪廉耻和人伦道德文化熏陶的人看来,这的确就是一种恶俗,毕竟乱伦行为,是会被万人唾弃,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郑成功就曾因为长子跟乳母陈昭娘乱伦,命令部将郑泰去杀死自己的至亲长子郑经、长孙郑克臧(与乳母所生)。

《台湾外纪·卷十二》:“三父八母,乳母亦居其一。与乳母私通,此乃乱伦!”

话说郑成功收复宝岛后,让长子郑经镇守厦门。但令人想不到的是,郑经竟然迷恋上了四弟的乳母陈昭娘,两人日久深情,最终陈氏给他生了儿子并取名郑克臧。儿子都生出来了,想要再隐瞒的话是肯定不行了,有句老话不也说“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嘛。

郑经抱着儿子在高兴的同时突然就有点犯难了,总不能告诉父亲自己跟乳娘生了个孩子吧。一想到父亲如果知道这个孙子怎么来的,他两腿就有点发哆嗦。最终没办法,郑经再给郑成功的信中谎称自己和侍妾生了个儿子,并没有提及乳娘的事情。

起初郑成功并不清楚儿子的丑事,所以当他听到自己有长孙了还十分高兴,还派人赏赐长子。后来儿子郑经的妻子娘家人南明兵部尚书唐显悦知晓来龙去脉后,便写信批评郑成功,分不清是非黑白,不但不批评教育,反而嘉奖,简直就是教子无方。

郑成功起初面对指责一脸懵的同时,最终得知儿子跟奶娘厮混的真相后,深受儒家三纲五常思想熏陶的他,自然觉得这样的行为违背伦理道德,是家门的不幸,为了不让老郑家被别人戳脊梁骨,只能愤怒的杀了他们,来保全家族的名声。

所以说大多数觉得乱伦是一种十分丢脸的行为,但在匈奴人看来,这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眼里,只要是女人特别是有生育能力的女人都是一个部落的宝贵财富,“肥水”是不能流外人田的。

匈奴将女人视为财富

匈奴本身就是游牧民族,没有稳固的生存区域。而在辽阔的草原上,地广人稀,食物难觅,平均寿命低,医疗条件恶劣,生存就是大问题。加上由于部落间战争十分频繁,男人早亡现象十分常见。为了繁衍子嗣,女人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在匈奴部落里便有了女子被自己的儿子(非亲身)或者兄弟接收的这种习俗。

毕竟如果妻嫂改嫁会让家庭财产被分割,比如说子女、牛羊等等,这就相当于部落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此外改嫁后,其子女的生活必定受到影响,若是留在原部落,那就是孤儿,若是到了其他部落,难免遭到不公平待遇。

因此这样做不但能省去了娶媳妇需要的一大笔开销,对家族的影响微乎其微,毕竟也就是换个男人的事情之外,还可以为家族继续延续血脉,这才是关键。

匈奴人之所以认为这种习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关键还是在于他们当时所处的文明水平并不高,简单来说就是贫穷。

匈奴人如果连温饱如何解决都成问题,怎么可能还会在意这些礼仪呢,毕竟人们身处饥寒交迫的状态,是很少会顾虑脸面的。因此很多部落往往要集一家族力量去娶一个女人回来繁衍后代。而这被娶回来的女子的命运也被注定了,只能不间断地为整个家族生儿育女。

当然这种习俗给匈奴的妇女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但又无可奈何,毕竟在古代女子的地位低下,说难听点,很多少数民族只当她们是生育机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自然也不会管女子是否愿意,是否两人有爱情的基础,可以说这是妇女的悲哀。

比如说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就曾以继母身份下嫁呼韩邪单于长子,之后又复嫁复株累的弟弟,直到结束自己的一身

王昭君深受中原儒家文化熏陶却经历了“乱伦”恶俗

读过历史都知道一件事,在古代两汉时期的匈奴可以称为草原霸主,他们屡屡挑衅中原。为了压制边疆地区,古代帝王通常都会采用和亲政策,来换取边界和平。这里就不得不提起王昭君出塞,她为了维护国家稳定,下嫁给汉朝的属国南匈奴呼韩邪单于。

班固《汉书》: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

王昭君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在匈奴,或许很多个夜晚她都在暗自流泪,无法回归中原,她内心时肯定接受不了这种婚姻制度,但是没有办法,为了汉朝,她只能委曲求全,她一个弱女子的坚持,不知道当时的汉朝还有没有人记得她的功绩呢?

在我们看来娶庶母或嫂子是有悖人伦,被人唾骂的事情,但是匈奴人仿佛就像“不知者无罪”一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或许还可能认为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顾。不然留下母亲和嫂子也会非常孤单,这样的收继婚制不但解决了年轻人的婚姻问题,还能让她们不活活守寡,或许匈奴人还心安理得的认为是她们的一种“好归宿”。

当然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眼光评判这种婚嫁习俗到底好与不好,只能说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对匈奴人来说,收继婚制这样的习俗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家族的活力及财产不被外人所得,就是一种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