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不停地怨恨自己:“过把瘾的侥幸心理把自己害了,我手贱!”近日,王某某因酒后驾车被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查处,经检测为醉驾后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不得再申领、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处罚。
3月1日晚,大名大队按照预案在城区进行道路交通违法集中行动,积极开展交通疏导和车辆交通违法整治。当晚20时许,中队长臧德顺、王彦涛带领金滩镇、黄金堤两个中队警力组成行动组,联合对大名府路西段进行交通疏导和违法整治。
当联合行动组巡查至兴大街路口正在疏导过往车辆时,突然发现一辆自西向东驶来的冀D87***小型普通客车走走停停、阻碍交通,在距离民警30米处的车流中踟蹰不前、形迹可疑。执勤民警李瑞率先跑上前去对该车进行疏导指挥,却发现该车紧闭车窗,黑乎乎车膜让人无法看到车内人员情况。在对车辆多次敲窗警示询问下,司机才不情愿的打开车窗,立时冒出一股浓浓的酒味,“涉嫌酒驾?”李瑞看到这一情况,立即指挥该车路边停靠进行安全检查。
“喝酒了吧?”赶过来的中队民警把驾车男子请下车开始询问和测酒检查,开车男子王某某眼神迷离、神色慌张,不愿配合检查。在民警多次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教育后,才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130毫克”!根据现场检测数据,民警告知其检测酒精含量已涉嫌醉驾,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听到这一消息,王某某先是面红耳赤的低头不语,然后突然开始狠着骂起自己来:哎呀,我明明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律,今天酒后出来几十公里,一直都是别人在开车,刚才自己侥幸心理作怪,把“教训”都忘了,不听劝告,非要自己亲自开车“过把瘾”,自己手太贱了,被查真活该……,现场画面十分尴尬。
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王某某对自己酒后侥幸“过把瘾”开车行为懊恼不已,不停地自怨自艾,但是悔之晚矣。民警在对其行为批评教育后,立即扣留车辆并将王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抽血检测,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25.18mg/100mL。依照法律:该驾驶员已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大名交警提醒:莫让杯中酒,化作亲人泪!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来源:大名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