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绍辉作《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程浩 摄
3月7日上午,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绍辉作的《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2020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助力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过去一年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63人、起诉443人,批捕涉黄涉非犯罪13人、起诉26人。批捕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42人、起诉43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人、起诉69人。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批捕毒品犯罪43人、起诉48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捕黑恶案件28件89人、起诉16件54人。加强侦查引导,高质高效办理“1905”涉黑专案。严把案件质量关,批捕、起诉环节不认定黑恶43件,追加认定黑恶9件。强化深挖根治,发现移送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40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发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类检察建议10份,助力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6件21人,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14人。严把起诉质量关口,共退回补充调查11人次,提出补充调查意见60条。
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6份、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0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262条。
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办案效率提高30.7%,不批捕30人、不起诉21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上升0.4%和2.3%,纠正漏捕3人、漏罪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成立驻佛冈县公安局检察室,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侦查监督平台适用率100%,发现问题案件28件,问题48项,监督立案3件,撤案2件。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件。加强对案件裁判结果审查,共审查刑事判决书329份,提出抗诉1件1人,纠正审理违法1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逐案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9件,发现瑕疵案件9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发现处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2件,监督收监执行2人,向佛冈县司法局及下辖司法所发出《监督意见书》《检察建议》23份。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向佛冈县人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书》13份。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件。“穿透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矛盾纠纷2起,促进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同步解决。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同比上升11.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如对黄海卫等15人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91万余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探索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逐步覆盖全县90个村社区,搭建“检察官+公益保护观察员”的网格化工作格局。上线运行“公益诉讼随手拍”,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排查文物保护领域线索7条,立案7件,向县文广旅体局等7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
南方日报记者 程浩 通讯员 陆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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