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县)幼儿园、托育机构、早教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7号)要求,响应国家和我省托育政策号召,充分发挥我校学前教育国家一流专业优势,我校将制定托育标准,拟在陕西省内遴选部分优质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作为共建托育标准试点单位,将共同研发托育课程体系,共建托育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时间
2021年3月10日-4月30日
二、征选对象
(一)省内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幼儿园,具备办学资质及办学许可证;
(二)公办托育机构、大中型连锁托育机构,具有1年以上经营经验;
(三)早教机构,具有1年及以上经营经验。
三、征选数量
面向陕西省全省范围内征选100家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作为共建试点单位。
四、征选方式
(一)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报名(2021年3月10日-4月30日)
(二)专家实地考察测评(5月1日-6月20日)
我校将会委托陕西学前师范托育事业发展研究院(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单位共建)组织专家赴已报名的单位,从“综合管理”、“设施设备”、“卫生保健”三个方面开展实地考察及综合评估。
(三)试点单位挂牌(6月20日—30日)
对现场测评符合实际、形式多样、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的机构授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托育共建单位”称号。我校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指导。
请有意愿的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我校邮箱tuoyushidian@163.com。
联系人:祝老师 029-89398868
刘老师 13759752111
附件:1. 报名表
2. 承诺书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报名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经 (登记机关名称)批准, (机构名称)已于 年 月 日依法登记成立,现申请报名共建托育试点机构。本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住所:
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负责人姓名: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机构性质:□营利性 □非营利性
服务范围:□全日托 □半日托 □计时托 □临时托服务场所性质:□自有 □租赁
机构建筑面积: ㎡
室内使用面积: ㎡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
收托规模: 人
编班类型:□乳儿班 □托小班
□托大班 □混合编班
请予以通过。
单位:(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托育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服务符合托育机构基本条件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儿童优先的原则和相关标准规定,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不以托育机构名义从事虐待伤害婴幼儿、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损害婴幼儿及其监护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章)
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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