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城镇职工慢性病证的办理,从2021年3月1日起由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患者办理慢性病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公共卫生科(电信局旁)

三、办理时限:每月中旬和下旬分别向县医保局提交一次申报材料。

四、城镇职工办理慢病所需资料

1.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与申报特殊疾病相符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套完整的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检验检查结果、出院小结、临时和长期医嘱单、并发症诊断记录)复印件(加盖印章)及诊断证明。

五、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2.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阶段

4.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

6.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抗凝治疗

7.糖尿病并发症

8.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

9.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丙型肝炎的干扰素治疗)

10.肝硬化(失代偿期)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12.支气管哮喘

13.脑梗塞和脑出血恢复期

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5.血友病

16.强直性脊柱炎

17.精神分裂症

18.癫痫

19.系统性红斑狼疮

2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1.慢性阻塞性

来源: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