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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黄金”“人参虫草”“硬到底”“虎王”“老中医补肾丸”,这些保健品真的有效?莆田一女子因为销售上述有毒有害食品,被浙江台州黄岩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审理结果。

被告人林金霞,女,1976年出生于仙游县,经商,住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10月15日,被浙江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林金霞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1月22日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14日期间,林金霞在台州市黄岩区××街道××路××号其经营的沁意保健品店,向黄某等人非法销售“肾黄金”、“人参虫草”、“硬到底”、“虎王”、“老中医补肾丸”等性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金额人民币3000余元

2020年10月14日,林金霞被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联合查获,并现场扣押了待销售的“硬到底”1瓶、“老中医补肾丸”1瓶、“肾黄金”2瓶、“虎王”1瓶、“人参虫草”1盒。经鉴定,上述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林金霞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缴纳了食药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认为,林金霞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林金霞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林金霞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保健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禁止被告人林金霞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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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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