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保芳可能还不知道,在自己2018年忙于将晶澳太阳能私有化并回归A股之际,有一对翁婿和一家广东的私募基金早已盯上了他。
不过,在靳保芳被立案调查4个月后,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也帮他揪出了这几个利用他的人。
3月10日,广东监管局披露了两起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这两起案件均发生于晶澳太阳能(现股票简称为“晶澳科技”)回A股之际,都与河北邢台首富靳保芳有关。
一起是女婿透露内幕消息给老丈人,合伙挣了151万,被罚没453万;另一起是广东富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利达资管”)涉嫌内幕交易晶澳科技股票,被罚没487万。
01 翁婿联手借钱炒股,挣了151万,被罚302万
2017年年底,天业通联(晶澳科技借壳对象)时任实际控制人何志平获知在美国上市的晶澳太阳能正在开展私有化退市工作,并考虑回归A股市场后,与晶澳太阳能时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就天业通联收购晶澳太阳能全部股权事宜多次接洽。
2018年2月7日,双方签署并对外发布《合作意向书》,概述了计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初步意向。
4月,晶澳太阳能提出天业通联需全部出售高端桥梁机械装备等原有主营业务对应资产的要求。何志平表示同意,并计划通过其名下其他公司承接拟置出的资产。
为了做好置出资产的后续运营,何志平在当月告知傅某平拟置出资产相关安排,并邀请傅某平入职其名下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具体分管拟置出的高端桥梁机械装备制造业务等事务。
11月2日,天业通联发布《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披露“出售天业通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等消息,并于11月5日起复牌。
广东监管局表示,天业通联将高端桥梁机械装备等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性全部出售的相关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形成,在2018年11月2日公开。傅某平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
在此过程中, 傅某平将该消息透露给了他的老丈人郭晋。 此后,郭晋自己出资500万,又借来1500万,控制使用“周某龙”账户,于2018年5月11日至6月22日买入“天业通联”股票合计1,481,282股,成交金额共计约1875.11万元。
在天业通联股票复牌后,“周某龙”证券账户于201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期间全部卖出前述买入股票,成交金额约2028.78万元, 郭晋从中盈利约151.06万元。
广东监管局决定,没收郭晋违法所得151.06万元,并处302.11万罚款。
02 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富利达资管违法获利162万
在前述其他背景不变的情况下。2018年6月中旬(不晚于6月20日),何志平告知天业通联时任董事会秘书徐某正在谈判重大资产重组,安排其准备相关停牌手续,并表示并购重组标的公司涉及能源装备制造业。
7月17日,晶澳太阳能正式完成从美股退市工作。同日,天业通联与晶澳太阳能签订《意向性协议》,约定天业通联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晶澳太阳能100%股权。
7月19日,天业通联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开始连续停牌,后于2018年11月复牌。
广东监管局表示,天业通联收购晶澳太阳能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19日。徐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8年6月20日。
巫某宏时任富利达资管风控总监,工作职责为具体负责合同拟定与审核、关注基金净值的预警平仓、与投资者沟通等。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巫某宏为履行工作职责,与徐某电话联系3次(2018年6月22日两次,6月25日一次),短信联系1次(6月25日)。当日,巫某宏将联络内容向富利达资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控股股东林欣进行了汇报。
林欣得知这一消息后,在富利达资管管理的“启源二期私募基金托管专户”(下称“启源二期”)下单委托,于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6日期间合计买入“天业通联”股票693,500股,成交金额约839.59万元。
在内幕信息公开后, 该账户于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全部卖出,盈利约162.45万元。
广东监管局表示,“启源二期”交易“天业通联”股票存在单向买入、金额巨大,亏损卖出其他股票买入“天业通联”股票,买入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基本一致等异常交易特征。富利达资管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因此认为富利达资管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广东监管局决定:没收富利达资管违法所得约162.45万元,并处324.90万元罚款;对林欣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
(作者 |市界王帅国 编辑 | 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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