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闹永远不要靠太近,否则容易被卷入其中,同样的,碰到打架斗殴的人,一定要远离,失去理智的人谁也无法预料,他下一步能做出什么不明智的事情,作为旁观者,要把保护自己放在第一位。

3月11号,四川马边的江女士说,9个月前,她小吃店内的顾客发生打架斗殴,将店里的开水桶打翻,造成江女士夫妇和一个服务员大面积烫伤,花了20多万的医药费,互殴双方却一分钱不赔,警方告知,对方不构成犯罪,江女士无奈只能进行起诉索赔。

在马边县城,江女士和老公李先生经营一家小吃店很多年,因为挣钱不易,他们夫妻二人经常经营到凌晨才收摊,2020年6月10号凌晨2点左右,小吃店内吃饭的两方顾客不知道因为啥发生口角,进而发生了打斗。

店内的监控显示,一名白衣男子和一名蓝衣男子冲进厨房找工具,李先生立马跟进去阻止,随后又有多名男子冲了进去,双方在里面互殴,打斗过程中,厨房里一大桶开水被人撞翻在地,包括江女士夫妇在内的多人倒地被烫伤

江女士表示,被烫伤的那一会,都失去了知觉,互殴的双方却没停下来,跑到店门口继续打,她拨打了报警电话,因为江女士夫妇和服务员被严重烫伤,3人立马前往马边县医院治疗,但是因为没有接受条件,3人连夜坐车前往乐山市的医院进行治疗。

事发时,江女士正对开水桶,她烫伤最为严重,腰部,背部,手脚和腿部大面积烫伤,在医院住了2个月才出院,3人一共花了20多万的医药费,经过鉴定,江女士轻伤一级,伤残十级,李先生和店员轻伤二级。

更可气的是,打架的双方只被拘留了12天,罚款700元,江女士夫妇和涉事双方协商未果,对方一分钱都不赔偿,江女士想不通,他们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造成第三方严重伤害,为何不能对他们处罚。

打架的人之中也有被烫伤的,但对方不做伤情鉴定,就是想逃脱责任,他们夫妇只是做小生意的普通人,事后没有人来道歉,自己家垫付的20多万,没人赔偿,后期恢复治疗和祛除伤疤的费用更是不知道怎么办。

马边县警方表示,打架的双方不构成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对江女士造成的伤害,是过失行为,没有构成重伤,当地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事实上互殴双方给江女士造成了轻伤以上后果,但打斗双方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行为,是一种意外,所以不予立案。

真是飞来横祸,明明没有做错的江女士夫妇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却没有加害者,无缘无故花了20多万,打架的双方竟然毫发无损,都去打工了,江女士夫妇被严重烫伤就活该吗?打架的双方互殴且造成第三方严重有伤害不算违法犯罪?实属想不明白。

同情江女士夫妇和无辜的店员,有顾客打架的监控视频,有江女士夫妇和店员受伤的鉴定,江女士却只能起诉索赔,还大概率追不回钱财,留下一身伤疤,真是无妄之灾,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