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家住康乐县莲麓镇的王某前来报案,称其被人以介绍对象为由骗取36800元,请求帮助。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走访摸排、分析研判,位于临洮县玉井镇苟家坪的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进行抓捕,但苟某已逃离家中。随后,办案民警对其家属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在民警认真耐心的劝说下,家属与其沟通后,3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苟某主动来康乐县公安局自首,经审讯,苟某对王某以介绍对象为由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2020年苟某和王某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苟某给王某已介绍对象为由,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设置为女性后添加王某微信,并从互联网下载女性照片设置头像骗取王某的信任,苟某通过各种理由骗取王某资金36800元,苟某将所骗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被骗子编造的身份所迷惑,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在交往过程中,如涉及钱财问题,不要轻信对方的各种借口。虽说诈骗分子的诈骗花招不断翻新,不过“万变不离其宗”,其目的都是要钱。只要保持头脑清醒、留意识别,就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康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