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伟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梧田市场监管所。

简历

周伟东,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浙江平湖人

1987.11--1990.09 浙江省永嘉县消防中队战士
1990.09--1992.07 武警杭州指挥学校学员
1992.07--1994.02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政治处正排职干事
1994.02--1994.07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警通中队代理副指导员
1994.07--1996.06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警通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1996.06--1998.09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清明桥中队政治指导员
1998.09--2000.03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副科长
2000.03--2001.12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乐清大队副政治教导员
2001.12--2004.03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乐清大队大队长
2004.03--2005.03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
2005.03--2006.09 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瓯海大队副团职政治教导员
2006.09--2007.02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7.02--2007.06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07.06--2011.11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11.11--2013.04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主任科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13.04--2013.05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主任科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2013.05--2016.06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正科长级),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16.06--2017.05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17.05--2019.05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019.05--2019.06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2019.01晋升正处职级)
2019.06—2020.05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二级调研员

2020.05--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党委委员(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