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找停靠在路边车辆下手,待确定车辆未上锁后便立即进入车内寻找财物实施盗窃。仅2020年,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该类型盗窃案件19起,造成车主财物损失共达9万余元。

通过办理案件,检察官发现,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针对的均是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有些车主忘记给车上锁,有些车主下车后忘记将车钥匙拔走,导致放在车内的现金、衣物等财物被盗,甚至有些车辆被偷开出去发生交通事故被扔在路边……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造成了车主的财产损失,同时也破坏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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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作为群众日常的代步工具,陪伴人们的时间越来越长。很多车主更是将汽车作为自己生活起居的一部分,认为汽车是自己的私人空间,车内很安全,于是经常将包、小电器、衣物等日常用品和现金放在车内。但是,汽车车窗、车门、车锁很容易被人为损坏。很多车主又经常在路边随意停放车辆,有下车后忘记熄火、不锁车门、忘拔车钥匙等不良习惯,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犯罪的方便之门。

办案之余,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汽车不是保险箱,汽车的安全性在犯罪分子手下更是大打折扣。大家平时切记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离车后及时关锁车门,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切不可掉以轻心,粗心大意,造成财产损失!(通讯员 梁金凤)

来源:中卫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