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3月19日起,召回2020年10月25日-12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V90和G10车型,共计157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动硬管双通零件质量波动,部分零件尺寸可能超差,存在制动液渗漏风险,极端情况下会引起制动效率衰减、制动距离变长,存在安全隐患。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制动硬管双通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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