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舆情监测(今日头条、百度新闻均由相关报道),发现枣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违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误导了社会群众,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鉴于目前3.15期间节点和问政山东等大环境,请各区(市)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广告科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属地辖区房地产领域广告市场监管工作,抓紧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也可联系住建部门)对辖区房地产市场违法广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监管户外广告、室内广告、宣传单等广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2.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3.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投资回报。
6.其他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相关事项的违法广告宣传。
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请随时报告。
广告科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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