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阳春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收到网友留言称:3月10日上午9时许,一辆号牌为粤QH**1白色SUV在城西大道行驶时,有故意“别车”的行为,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阳春公安交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
处理情况
3月11日上午,市公安交警大队对该车主进行传唤。该车驾驶人赖某主动到阳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西中队接受调查。
结合后车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调看监控设备,利用智慧新警务查明:赖某所驾驶的粤QH**1白色SUV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赖某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对该驾驶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酒精0mg/100ml,尿液毒品检验测试结果呈阴性。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依法对驾驶人“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罚款200元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赖某接受处罚后表示:以后行车一定会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阳春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开“斗气”车。
路怒害人害己,平息自己的情绪、怒气,你要记住以下几招:
◆ 多做几次深呼吸,缓解情绪;
◆ 尝试与前车保持一定车距,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
◆ 开窗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保持头脑冷静;
◆ 听比较轻松的音乐,放松紧绷的神经;
◆ 将车停在安全地带稍做休息,使情绪平缓下来再上路;
◆ 咀嚼口香糖,可提高积极情绪及感觉(如快乐、放松和平静);
◆ 多想想家人,想想他们在盼着你平安到家!
所谓“路怒”,指的是带着愤怒情绪驾驶车辆,俗称“开斗气车”,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
“路怒族”一旦情绪失控,驾驶的车辆变成了武器,挑战公共道路安全。因此,交警势必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平安。
来源:阳春公安 网络、Hello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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