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普通的抢劫案,背后竟有这样的隐情

近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1983年5月出生,托县籍人,小学文化,呼市打工。

2021年2月25日中午13时许,高某某带着儿子租了被害人万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万某某按照高某某指引的路线到达托县伍什家镇苗通营村东路口后,高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凶器威胁万某某并将其出租车抢走。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抢劫出租车回到老家后,因其父母不在家,在等待父母期间被托县公安局抓获。

看似简单的抢劫案,背后竟有不为人知的原因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与前妻马某某离婚后,一直对马某某及其家人怀恨在心,当天上午,高某某酒后带上事先购买好的单刃尖刀及催泪喷射器,原准备先租一辆出租车将其儿子送回托县老家,再抢劫出租车返回呼市杀害马某某及其家人。然而天不遂人愿,犯罪嫌疑人还没来得及实施下一步计划,就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