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这两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
但无论怎样敲响警钟
每天还是有不少生命离开
闯红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逆行、抢道、不戴头盔
种种看似无所谓的因素
却酿成了大悲剧
近期,在内乡也出现了不少
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出车祸的案例
希望这些案例能再次给大家敲响警钟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珍爱生命!
案例一:
2020年12月31日12时55分,贺某某(女,60岁)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内乡县湍东镇烈士陵园北十字路口路段时,与由北向南左转弯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贺某某受伤、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经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贺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行至红绿灯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该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内乡公安交警 温馨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老人和小孩判断能力差,更应遵守交通规则,以减少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案例二:
2020年10月5日14时33分,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内乡县夏馆镇吴岗路段时,与由南向北左转弯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受伤、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且未按照支路让主路的通行原则,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内乡公安交警 温馨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摩托车头盔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保护生命。
案例三:
2021年2月20日17时26分,罗某驾驶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内乡县湍东镇五里堡路段时,与由南向北停放的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面包车驾驶人死亡、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面包车超速行驶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违规停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应付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四:
2021年2月20日14时06分,张某驾驶农村面包车,行驶至内乡县乍曲路段时,与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电动车驾驶人在通过道路时,未按照支路让主路的通行原则,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内乡公安交警 温馨提示:安全头盔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有效保护生命。
案例五:
2021年2月20日上午9点40分,李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邓州市249省道与240省道交叉口时,为了赶时间闯红灯通过路口,与索某驾驶的半挂大货车相撞,在翻转一圈后摔倒在地,幸亏李某某带有头盔,受伤较轻,没有危及生命。
这些场景都是在提醒我们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不管是开车的、骑车的还是走路的
大家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
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
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编辑:菲儿 审核: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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