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新闻很轰动,说是江苏有个女辅警,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后搞敲诈勒索,一共勒索了372万人民币,被抓起来,判了13年。
短短一则新闻,融合了性、犯罪、政治三个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内容,自然是引发了吃瓜群众的极大关注,很快,这个女辅警的“本人照片”就传遍了我所在的各种沙雕段子群,我起码看到过十张不同版本的“女辅警照片”。
但是流传范围最广的是这张(已打码),我起码在5个不同的群里看到过,都言之凿凿的说这就是女辅警本人。
然后,昨天有个人发声,说那张盛传的“女辅警照片”,是她过生日时发在朋友圈的照片,不知道为啥被人盗走,被说是性勒索公职人员的女辅警,还传得言之凿凿。
很多新闻甚至都拿她做配图,现在她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但是就算她出来发声,又有啥用呢?看到过那张照片,把照片中的她当成女辅警的人,能有百分之一看到她的辟谣吗?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来之前的另外一个事儿,讲的是杭州一位女士,拿外卖的过程被一个脑残人士拍成了视频。
然后这个脑残人士添油加醋的编了一堆聊天记录,写了个空巢人妻在家勾引快递员的故事,最后和那个拿外卖的视频一起,微信合并打包聊天记录发到了车友群,然后就炸了,全杭州人都知道了。
这事儿完了之后,对那个人的影响可想而知,周围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也不敢和她多做交流,她因为这事儿自闭了,抑郁了,丢了工作,但是一开始那个脑残人士呢?拘留了九天就出来了。
我之前还在群里看过个视频,不知道你们看过没,说是什么极品反差女神,具体内容呢,就是一个女生的各种生活照,自拍,甚至还有毕业照,学生证照片,最后一大堆私密视频,说是什么“极品反差女神”。
至于前面那些照片和最后那堆视频,是不是同一个人?我就不知道了。当然,即使是同一个人,当事人也不该被这样围观。
但是,假如不是同一个人,那么被张冠李戴的那个人,是不是莫名其妙就被影响了?
你注意到了吗?在这些事件中,有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用了微信的“合并转发聊天记录”功能。
这个功能的初衷,是转发聊天记录中的一些关键信息,但是在社交媒体时代,它成了完美的谣言散播温床。
为什么“合并转发聊天记录”如此适合转发谣言?我总结有以下几个原因:
1、微信有12亿人用,这意味着啥,不用说了,传谣的基数大。
2、微信合并聊天记录可以集合文字、图片、视频三种多媒体形式、还可以内部套娃,信息量很大,看起来很快很爽。
3、聊天记录的形式,会让人天然产生“内幕”感。因为,微信聊天,是一个私密的场景,因此,看别人的聊天记录,就有一种听壁脚的刺激。
在这种刺激的驱使下,哪怕内容离谱,当事人也少有动机考证其真实性,另一方面,因为是“内幕”,所以看到的人有更强的动力去传播。
4、微信合并聊天记录的转发非常的便捷,而且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转发不留痕,比如A和B的在群里发的东西,C看到了合并转发出来,C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留痕,DEFG看到了,都可以把A和B的聊天记录转发给自己的群友,然后形成链式反应,很快就有成百上千万的人都看过了,但是CDEFG在这个过程中深藏功与名。
不留痕,使得一般人在转发时心理压力小,比微博、抖音还小,抖音点赞还有个痕迹,微博转发也有个来源,只有转发微信合并聊天记录,完全不留痕,让人哪怕是传谣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于是,只要一个人,作为一场桃色事件的主人公,进入到了微信合并转发记录的链条之后,就很难斩断,无法结束。最可怕的是,事后还很难法追责,因为每个转发的人,都只洒下了一粒灰,但是每个人洒下的一粒灰,垒在一起,就成了当事人头上的一座山。
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有两个不成熟的思路哈:
第一个,合并转发聊天记录时,增加溯源功能,比如带上水印,或者可以查看多层转发人。这样,每个人合并转发聊天记录时,就会有所忌惮,会去考证事件真假,并且考虑是否会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等等。
第二个,出于一般信息需求,合并转发的聊天记录,转发次数是有限的,不会超过几十次,但是如果某个合并转发聊天记录,被转发了成千上万次,那么说明这个聊天记录已经成为了实质意义上的某种“媒体信息”了。如果这条信息包含个人隐私或者非常严重的诽谤内容,会造成的影响就很大了。
因此微信或许可以考虑设定一个阈值:被转发数超过一定次数的聊天记录,后台自动报警,启动人工审核,如果有个人隐私或者诽谤内容直接拦截,清理,斩断传播链。
是的,这两个办法都需要微信出手。
有些人可能会好奇:这是微信的问题吗?因为说到底,转发这些谣言的是人,是人本身有弱点,作为社交动物,新鲜刺激的话题,就是社交货币,因此,大家都热衷分享这样的内容。说到底淹死一个个当事人的,是人的唾沫星子,不是微信。
虽然不是微信的问题,不等于微信可以坐视不理,因为当一个功能开始成为人性的恶的出口,并且造成一个又一个当事人社会性死亡后,这个功能的设计者就不能坐视不理——至少不能放任更多的人被卷入这样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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