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迎接乡村振兴考核,大力推进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前期三清三拆遗留破旧屋、废弃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违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严重影响行人的生命安全及周边环境卫生,为了消除隐患,现于2021年3月05日至2021年3月20日自行拆除(房屋可修缮),逾期不拆,由村民委员会安排相关人员强制拆除,违者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博美镇溪墘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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