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呼伦贝尔纪检监察发布消息: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洪斌(正处级),呼伦贝尔市巴林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林宝信(正处级),鄂伦春旗政府原副旗长卢国良(副处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1月13日,呼伦贝尔纪委一天通报4名官员被查,除了上面提到的李洪斌、林宝信、卢国良,同一天宣布被查的还有时任额尔古纳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鹿永海。
李洪斌的“双开”通报提到,李洪斌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独断专行,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纪法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大额出借单位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李洪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3月12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李洪斌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洪斌先后利用其担任大兴安岭农垦管理局宜里农场场长、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其担任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将公款出借给其他企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李洪斌的刑事责任。
李洪斌1962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富裕县人,2013年4月起担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直至2020年6月改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总部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主任(正处级)。
在李洪斌被查前两个多月,2020年8月25日,时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天喜是李洪斌的上级领导,其在呼伦贝尔组织部工作了13年(1991年8月至2004年9月),官至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此外还担任了3年的满洲里市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4月,张天喜由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履新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总经理,2017年7月改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被查。
2月18日,张天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被告人张天喜利用担任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2019年7月,时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吉宏被查。梁吉宏1967年9月出生,山东东平人,2014年12月起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比照正处级管理),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直至被查。
林宝信的“双开”通报提到:林宝信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无视党性原则,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违规享受棚改配套资金,违规为单位在册不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林宝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林宝信1961年9月出生,辽宁庄河人,长期在林业部门工作,参加工作37年,在柴河林业局就工作了18年,官至副局长。2001年8月履新巴林林业局副局长,2010年8月升任巴林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8年7月改任扎兰屯航空护林站正处级干部,直至被查。
2016年4月18日下午,巴林林业局召开“两学一做” 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林宝信对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打好基础,重点突出“学”。全体党员 要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牢记党的纪律法规,明确基本准则,增强党员意识,守住为人处世的底线;二是抓住关键,重点强调“做”。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全体党员都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 时刻做到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只有做到原则条件不动摇,执行标准不偏移,才能让每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对局属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3月12日,林宝信涉嫌受贿一案,经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林宝信涉嫌受贿罪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卢国良的“双开”通报显示:卢国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迷信活动;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卢国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卢国良1973年2月出生,山东费县人,早年在黑龙江哈尔滨防爆部队服役,1994年8月转业到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新发乡文体广电站工作,此后在阿荣旗工作了22年,官至阿荣旗那吉镇党委书记。2016年1月,卢国良任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一年后卸任副旗长只担任旗政府党组成员,2020年4月起更是只担任旗政府副处级干部,直至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巡视员白继荣官宣被查,白继荣曾担任5年的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部长。
教师出身的白继荣在组织部门任职长达29年,曾在哲里木盟盟委组织部工作了7年,其中有2年还借调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1996年2月起,白继荣正式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职,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连续工作了17年,先后担任过干部二处正处级组织员、调研员,组织部研究室主任,干部五处处长。2013年4月,白继荣履新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该职务长达5年,直至2018年3月改任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2019年8月,白继荣到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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