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北区住宅小区“天华美地”某业主个人公众号发布一文,公布了“其公众号被物业起诉188万赔偿”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该文章表示,此前该小区有业主自建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用于对小区物业管理不足的问题提出意见,公众号运营者希望借由微信图文形式,促进物业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涉案公众号部分内容截图

而正因这一公众号内容,让该小区业主与物业方闹上法庭。

据了解,该物业 以诉该公众号所发表文章毁谤及侵犯其名誉权的缘由,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管理公众号的业主道歉并赔偿1884872.91元。 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图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经过两轮公开开庭审理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驳回原告物业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并负责本诉全部案件受理费10882元。

龙湖法院在其判决中写明:“言论自由、舆论监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物业公司对质疑其收费、揭露其涉嫌圈地违建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占用、出租包括社区活动中心、老人活动中心、商住楼配套学校用地、垃圾收集站、公厕等在内的公用配套设备、设施行为的正当舆论监督,应当进行对照自省和纠正。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本诉讼案件受理费10882元由原告物业公司承担。”

▍判决书判决部分截图原文,图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据了解,天华美地物业方为外建物业,全称为汕头经济特区外建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

据“让天华美地更美”公众号曾发布的文章显示,此前该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包括: 圈占小区52栋二楼老人活动中心并出租等问题;小区配套学校用地被占且未落实用地规划问题;小区人行门开放少造成业主出行不便问题……

1、圈占小区52栋二楼并出租

据了解,该小区52栋二楼架空层原规划为老人活动中心,后未经业主允许出租给聿怀初级中学作学生服务中心用途。

▍图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2、小区学校用地被占且未落实规划问题

该小区二期东北侧外围原规划的学校用地,搭设临时建筑工棚,多年过去,未见学校配套落实。

▍图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3、小区人行门开放不足问题

该小区3000多户居民仅开放一个人行大门可行,造成业主出行不便。而根据原规划许可,整个小区共设8处出入口。

▍图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以上问题,经过业主向有关部门诉求,有的已回应并作了整改。

物业服务,对一个小区的管理至关重要。好的物业、负责任的物业,是无论业主反映什么问题都重视,办成还是不办成都给业主一个交代,一个结果,实现问题闭环。

无论是哪个小区,社区居住环境都需业主与物业携手共创,业主要积极履行业主义务,遵守业主管理规约,物业也要诚实守信,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希望双方都能以理解和包容的心态,通过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成和谐美好的家园。

素材来源:公众号“让天华美地更美”

整理自e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