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监控里看到员工玩手机,难道就一定能合法辞退员工,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未必!
很多工厂对于一线工人都有不能带手机进入车间的规定,更别说上班时间玩手机,因此公司的规章制度也都会有规定上班时间玩手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对此合法辞退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在公司规章制度完善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监控或视频拍到员工在工作场所用手机,就一定能依据这个条件辞退员工吗?未必,即便公司有这些证据,要想辞退员工,仍然要符合这几个方面,否则会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嫌疑,而要支付赔偿金。这里结合一个实际案例来说一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从哪几个角度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简单阐述一下,员工谭某上班时间玩手机被公司抓住了,并且有监控视频,但谭某认为没有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不认同公司的处罚,因此产生争执。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了与谭某的劳动合同,但最终公司认定违法解除,并支付了赔偿金。
第一大点,我们先看看公司的说法
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因为谭某上班时间私自携带智能手机进入工作区域,且在上班时间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事先给谭某申辩的机会,而并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谭某拒绝申辩,一再推脱,不配合处理,态度恶劣。因此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大点,再看看谭某庭审时的说法
1、本人在工作期间必须要使用手机,公司的工作任务是通过手机里的公司群进行派发;
2、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人所在的工作车间是禁止使用手机的。实际上公司提供的张贴有“禁止使用手机”标识的车间照片,为成品生产车间和具有保密义务的车间,并非本人工作所在的车间。
第三大点,接着看看法院的认定观点
1、谭某确实存在上班时间携带智能手机进入工作区域的情形;
2、该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谭某使用手机的场所属于禁用智能手机的特殊场所;且无有效证据显示谭某使用该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时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谭某在初次违反手机管理规定后态度不端;
3、在此情形下,该公司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谭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以示警戒,而该公司却直接解除与谭某的劳动合同,明显有失妥当。
因此,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大点,公司要想以玩手机为由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有符合流程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一般公司都有完善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重点就看它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是否有公示或告知员工。
二、公司必须要能证明工作场所是禁止使用手机的,一般为规章制度上的规定、或现场张贴禁用标识,或有其他告知的记录。如果公司制度上规定所有车间都禁用手机,那还要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后果来判断是违反一次就能开除,还是累计违反几次才能开除。如果规章制度上只规定限定范围禁止带手机进车间,比如只写了公司指定的保密车间才禁止,那么重点就看现场张贴了标识。如果这个有明确规定,那么不管员工在车间里用手机是干工作的事情,还是玩手机,都是违反规章制度的。
三、如果第二点不成立,也就带手机进入车间并没有违反规章制度,那么对于员工在车间使用手机,公司必须要能证明员工使用手机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点公司最难证明,因为无论是监控还是录像,都很难拍到手机屏幕的内容,尤其是现在公司都喜欢在工作群里发布一些通知,那就更难证明员工到底是用手机看工作事情,还是自己玩手机。
四、如果第二、三两点都不成立的情况下,对于这种第一次违反的情况,一般是给予警告等较轻的处分,而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仅仅凭借一次玩手机就开除,有扩大化处罚的嫌疑,也就是处罚明显过重,这个和迟到一次就开除一个道理。除非公司能够证明在给予警告时员工态度恶劣或证明屡次使用手机违反公司规定,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总而言之,并非规章制度条款明确完善,就一定能合法辞退员工的。对于任何一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都必须要有完善的证据链来支持,更要慎用辞退的权力。对于员工来说,平时也一定要遵守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只有合法的劳动权益才能得到坚决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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