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既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无牌车辆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梧州公安交警在开展集中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走进车辆销售企业,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按规定上牌。

(拍摄: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

3月15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莫耀智率队到辖区车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源头排查工作,检查试驾车辆及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等信息,摸清企业转运、试驾车辆等基本情况,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加强车辆转运驾驶人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

(拍摄: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长洲大队)

同日,支队车管所还安排民警到市内的各大电动车销售店铺进行检查,同时向商家提出了销售新车后一定要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规范上牌,同时,还要主动引导购买者在驾乘二轮车期间要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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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套牌交通违法行为

3月15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根据指挥中心线索,在商贸物流园查获一辆涉嫌套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同时抓获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和准驾车型不符的嫌疑人陈某某。

最终,陈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扣24分,罚款2200元,同时吊销正处在实习期内的C1驾驶证。

(拍摄: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梧州交警

(拍摄: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3月12日晚,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在龙城路查获一起套牌二轮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摩托车驾驶人许某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准驾车型不符、未放置保险标志、不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记39分,罚款2500元处罚,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

梧州交警

(拍摄: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

最后,梧州交警要提醒

那些动“歪脑筋”、“小聪明”

的驾驶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违法行为

都逃不过蜀黍的眼睛

守法出行

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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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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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石桂晖

编 辑:莫贵钦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指挥中心、长洲大队、龙圩大队、机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