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劳动法的规定是5天8小时制,可很多私营企业都没办法保证周末双休,一个星期还是得上六天,只是周六得按劳动法规定的算作加班日,并以双倍工资结算,这也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规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及四十四条(二)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单位要求你们上六休一,如果周六不算双倍工资的话,就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周六算双倍工资就是符合法律的要的。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如果能民主就好了,估计也不可能,公司的纪律很重要,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不利于发展,各层面都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