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儒家把教师的地位看得很高,常常把教师与君王相提并论。
《尚书?泰誓》中说:“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将君师视为一体或将君师并列于同等地位。荀况进一步把师纳入“天、地、君、亲”的序列。他说:“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自汉唐至明清,历代都有大儒。这些人饱学多识,学生也多能根据礼教事师。

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中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教师与其他劳动者一起成为国家的主人,其政治地位随之大有提高。
特别是到了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巨大需求,人们愈来愈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进而更注重从各方面充分发挥教师对培养人才、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并在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集体和个人。
同时,各级政府还选举教师当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公开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以及从教师中选拔人才进人各级政府的领导班子等等。
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等多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其中经济地位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该项职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社会文化、观念、道德等构成的综合形态中的地位。
从现实的角度上看,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对于稳定教师队伍、加速普及义务教育、提高素质教育的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