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变动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人才资格确认工作指南(2021年度)

一、工作事项

关于工作变动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发放工作,其中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的(在本市范围内)或到本市其他地区工作的(包括重启补发),需办理变更手续。

二、政策依据

大连市人才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16号)

三、受理条件和要求

(一)单位注册地由本市其他地区变更到金普新区或由本市其他地区单位变更到金普新区工作。

1.变更登记。申请人到原辖区人社部门填写《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原辖区人社部门在《申请表》上提出意见后,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原辖区住建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持盖章后的《申请表》提交新区人社部门登记。

2.资格认定。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人才资格认定:

(1)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毕业证书;

(4)国内毕业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

(5)劳动(聘用)合同书;

(6)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系统查询打印);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9)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工作变动核定)。

(二)单位注册地由金普新区变更到本市其他地区或由金普新区单位变更到本市其他地区工作。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报至新区人社部门,由新区人社部门在《申请表》上提出意见后,申请人持《申请表》报新区住建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持盖章后的《申请表》到现工作辖区人社部门按细则规定程序办理登记及人才资格认定。

(三)仍在本辖区内,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家、省、市政府有规定的除外)。

1.重启发放登记。申请人到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办理重启发放登记。

2.资格认定。申请人办理重启补发登记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人才资格认定:

(1)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劳动(聘用)合同书;

(3)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系统查询打印);

(4)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工作变动核定)。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受理方式

采取现场核验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核。申请人按照所需要材料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汇总表单独提供可编辑文档),存储在U盘或者光盘中,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承办人携带并持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核验(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

《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工作变动核定)》各一式一份(转出申请不需要填写)。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变更到金普新区工作、重启补发

受理时间:随时受理,需提前预约确认

受理地点:大连市金州区凤翔路66号,大连金普新区党校人才服务部105室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87712760

(二)变更到本市其他地区工作

受理时间:随时受理,需提前预约确认

受理地点:大连市金州区马桥子街道金马路199-2号,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2号楼515房间

联系人:胡珊

联系电话:87566050

附件:

可以进入链接: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OcIVNncUoCu_hg3aSLPEbA

下载有关材料,提取码“jprs”。

1.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2.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核准表(各地区使用)

3.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工作变动核定)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编辑: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