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重点班,不给家长布置作业……山东人速看

3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内容涉及:

1、加强党的领导。

2、德育优先(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3、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

4、强化体育锻炼,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增强美育熏陶,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6、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

7、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8、优化教学方式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

9、加强作业管理,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0、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11、规范教材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12、健全作息管理。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

13、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

14、打造学校文化。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

15、守好安全底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笔者认为,以上15条的推出,切实体现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学校、老师、家长,各方都行动起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另外:一线普通老师,要不折不扣去关注、学习、遵守条例内容,特别是在涉及作业、体罚学生、教辅购买、有偿补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上,守好红线,确保不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