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6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有人在网上发布可帮人追回曾被诈骗的款项的消息可不要信。去年10月份,儋州男子黎某甲就在网上发布上述消息和同伙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1.38万元。目前,涉案两人已被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据指控:2020年10月6日,被告人黎某甲、陈某某和黎某乙(另案处理)在海口市美兰区租房期间,共同学习与分享诈骗手段与方法。被告人黎某甲通过在网上发布谎称可帮被害人追回曾被诈骗的款项的消息,让被害人何某某添加其QQ号,再通过该QQ号与被害人联系, 陈某某也参与了该聊天欺骗行为。取得何某某的信任后,便以收取相关手续费用、代码费、激活账号费等为由,共计诈骗被害人何某某1.38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10月6日18时许,黎某甲、陈某某和黎某乙在海口市被抓获。今年2月24日,黎某甲、陈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海口检方公诉。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黎某甲、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38 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