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7月24日,一名叫做汤兰英的信用社会计被判处死刑,这起事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

汤兰英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从一个信用社会计堕落成死刑犯?这期间她到底贪污了多少钱,又为什么被判处死刑呢?本期文章就来了解一下这个汤兰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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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汤兰英的照片上看,她的样子还是比较漂亮的。认识她的人都说,汤兰英性格好爽,也喜欢交朋友。由于在家中排行老二,因此当地的人都叫她汤二侯。

之所以给她起了一个“候”字,主要是因为当地人们已经把汤兰英看成从达官显贵。汤兰英生活非常奢侈,当时还是上世纪70年代,很多人们都生活在温饱线附近,汤兰英全家得已经过上了小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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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汤兰英家里面顿顿有鱼有肉,哪怕是出门买皮蛋,一下子也要买300只,海蜇皮一次性要买100斤,至于香肠,鸡鸭鱼肉之类的更是拥有尽有。

汤兰英到集市上去购买水产品,一次就能买十多斤,而且从来不问价格,看上了就可以买,平常在家里面炒个青菜都要放虾米,不然会觉得太素,提不起鲜味儿。

他们家里面也从来不缺水果这样的东西,而且都是整筐整筐买,这样的生活水平别说70年代,就算放在现在,很多家庭都没有办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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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有一名退休工人由于做菜比较好吃,经常去汤兰英家里面帮忙做饭。过去帮忙,汤兰英当然会管饭的。只是每次去汤兰英家里面吃完饭,这个退休工人总是要跑到别人家里面吃一些萝卜来解解腻。因为汤兰英家里面顿顿都是肉,实在是太油腻。

当时当地人下班从汤兰英家门口经过时候,从老远就能闻到他们家里面飘出来的鱼肉香味,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家正在开食堂。有一天,一名女职工发现汤兰英家有几十只保温瓶,还以为她家开的是热水铺,于是就拿着瓶子去装热水,结果最后给热水钱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女职工觉得非常纳闷,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就是著名的汤二侯家。

汤兰英家里面的伙食非常好,就连他们穿的衣服也非同寻常,衣服料子分成棉的,毛的,的确良等等,可以说汇集了当时最时尚的布料。仅仅衬衫就有二十多件,洗过之后还会用电熨斗烫得笔挺,就和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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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还算老三件之一的自行车,缝纫机,在汤兰英家里面根本算不上什么,人家家里面有两辆自行车,手表有八块。而且他还经常带着丈夫到处旅游,他们生活的富足实在令很多人羡慕和眼红。

如果说汤兰英所有的钱都是凭借着勤劳赚来的,那么享受一下谁也说不出什么来。但问题是汤兰英所享受到的所有一切都是贪污腐败得来的。

自从汤兰英在1965年来到当地信用社工作后,他用了十年时间就贪污了4.5万元,这在当时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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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汤兰英如此高调行事,贪污额度如此巨大,难道就没有人知道吗?其实汤兰英是一个非常有手段的人。当他刚刚到信用社时候。他发现当地信用社长期处于监管空白环境。他认为自己拿出一点来也没有人知道,于是他就开始挪用银行资金。

时间长了之后,汤兰英的胆子越来越大,他甚至可以私开支票去银行取现金,而存根则根本不入账。

当然了,汤兰英的作案手法确实非常低劣,只要稍稍查一下就会露出马脚,但是汤兰英四钱早已经上下打点好了,那些拿了汤兰英好处的干部不但对汤兰英放任不管,甚至还成为汤兰英的保护伞。

比如当地某局的领导,每次外出公干时,从来不住在单位安排的旅社,而是在汤来英家里面吃住,也不会给汤兰英钱和饭票。作为回馈,他就利用职务之便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

又比如当地一个所谓领导,经常到汤兰英家里面蹭吃蹭喝,也不给钱和粮票。他利用职务之便介绍汤兰英的亲戚到自己单位工作,甚至还把单位的公款放到汤兰英那里存起来。

汤兰英就是这样,他给自己编织了一张关系网,平常没有问题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遇到事情了就互相包庇,针扎不进水泼不透,让汤兰英可以顺利逃脱各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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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英模样不错,凭借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在当地,汤兰英的破鞋名号也名副其实,但是他从来不在乎别人这么说他,她认为所有这些被她勾引下水的干部都是她的真爱。

那时候的汤家绝对是富甲一方,家里人来客往,非常热闹。汤兰英平常出手大方,不管谁到她家里来都是热情相待,美酒佳肴管够,确实让人流连忘返。平常汤兰英还会经常照顾左邻右舍,逢年过节也会挨个给左邻右舍送上大礼包,所以在当地,起码在左邻右舍的心目中,汤兰英还真的是一个好人。

他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结果谁知道他所包养的一个情夫把他给举报。1975年5月份,汤兰英情夫之一的范某因为汤兰英平常花钱大手大脚,于是认为汤兰英可能有经济问题,由于担心自己受到汤兰英牵连,于是便向县支行举报。县支行迅速对当地信用社进行突击审查,发现少了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于是便把汤兰英带到支行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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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英交代,当有人去信用社取钱时候,他已经没有办法兑现,他只能凭借自己的一切关系拆东墙补西墙,将其他单位的钱财存入银行以此来解决周转困难。在汤兰英落网之前,信用社存款余额总计只有九千多元,而这笔钱还是汤兰英利用各种关系网临时从其他单位借调进来的。

汤兰英在事发之后试图向之前的保护伞求救。但那时他的保护伞已经自顾不暇,再也没有能力充当汤来英的保护伞。

汤兰英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非常重视,四十多人的专案组在一夜之间成立。她们在当地走访调查了半年之久,因为汤兰英一案牵扯实在太多,人员非常复杂,想要理清这些关系必须要一一调查。

最后,专案组有六名干部受到相应惩罚,两次帮助汤兰英逃脱检查的当地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于那个举报有功的范某被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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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汤来英死刑。他以为自己仅仅是挪用公款不至于被判处死刑,立刻上诉希望得到一线生机。毫无意外的是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1977年7月24日,对汤兰英的审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举行,审判大会结束之后,由荷枪实弹的武警押赴汤兰英到当地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