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主要从事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和发动机)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南美、非洲等境外地区。

在经营业绩方面,绿田机械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335.22万元、77437.02万元、104972.69万元、54705.23万元,相应年份的净利润分别为5977.55万元、3525.52万元、8865.69万元、5924.03万元,业绩存在起伏。

我们研究后发现,公司实控人曾违法行贿,或与其人大代表身份有关,公司员工也频繁受贿,内控十分混乱。同时,公司似乎存在金融投机倾向,导致投资收益大幅亏损。

自曝实控人行贿却“半遮半掩”,多名员工违法“吃”回扣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罗昌国直接持有绿田机械71.3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于2008年1月至今担任绿田机械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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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绿田机械招股

实际上,罗昌国还有一个重要身份。据浙江新闻于2020年9月3日发布的文章显示,罗昌国系路桥区的人大代表。这样一个光鲜的履历,公司为什么没有披露呢?这或许与罗昌国的违法行贿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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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新闻官网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罗国昌曾涉及原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剑受贿一案,罗昌国个人于2017年1月向其行贿人民币7.8万元。招股书仅用这一句话概括了罗昌国的行贿行为,而据(2019)浙1021刑初44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杨剑利用担任路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绿田机械罗昌国的请托,为该公司员工参选市人大代表事项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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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绿田机械招股书

来自裁判文书网

这名“公司员工”是否正是罗国昌本人?这是否系绿田机械没有披露实控人的人大代表身份的原因?

除了董事长行贿以外,绿田机械的员工也身陷多起受贿案件,成了“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俗语的真实写照。

据(2016)浙1004刑初303号裁判文书显示,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期间,被告人任某利用担任绿田机械采购部工作人员、原主持工作副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19次非法收受福安市佳量电源有限公司老板陈某某所送的回扣,共计人民币136208元,并在工作中给予帮忙和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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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裁判文书网

另据(2014)台路刑初字第31号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郭某利用担任绿田机械内燃机品质部经理之便,非法收受玉环捷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蔡某等人赠送的人民币31100元,并在工作中予以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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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裁判文书网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绿田机械还曾采购大量假冒原材料用于生产。据(2020)浙0281刑初324号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11月底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SK综合化学株式会社许可,从苏州艾特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得46.5吨中沙品牌511MK407塑料,又从“老刘”处购得印有商标的塑料包装袋,由“万雄”进行换包后,以SK品牌B380G塑料销售给绿田机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02850元。

来自裁判文书网

金融投机致大幅亏损,财务总监究竟是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绿田机械在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的外销收入分别为58897.12万元、60692.84万元、77156.45万元、36787.26万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2.47%、80.53%、75.59%、68.60%。由于存在较大金额的境外销售,公司也存在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因此公司进行了套期保值以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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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招股书

不过,绿田机械似乎并不满足于规避风险。据招股书披露,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323.84万元、-1863.14万元、-627.89万元、-103.94万元,合计亏损1271.13万元。

绿田机械是否存在金融投机的倾向,以致于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外汇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而这些损失未来都要由公司的投资者来买单。

此外,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绿田机械的现任财务总监为陈裕木,于2019年4月入职,担任公司的财务经理,同年12月任财务总监。在这之前,公司曾在2017年8月聘任陆远为财务总监,2019年3月,陆远因个人原因离职。

然而,据中国税务报发布于2018年5月7日的文章显示,绿田机械的财务总监为陈玉英,而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此时的财务总监应为陆远。公司真正的财务总监究竟是谁?这个问题恐怕只有绿田机械才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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