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海关总署举行每月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司长林建田介绍了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成效以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司长 林建田 高立强/摄
海关总署办公厅副主任 俞晓丹 高立强/摄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国门安全,事关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实施检验监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依法履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汕头海关关员到企业加工流水线现场监管 袁国宏/摄
海关商品检验的主要内容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监管。海关还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关于耗损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公约以及双边检验合作协议履行有关检验职责。
2018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开启了中国特色海关商品检验工作的新征程。机构改革以来,海关商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就进口而言,通过对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等因素挡在国门之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就出口而言,保障出口重点商品质量,有助于稳定和扩大我出口市场份额,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维护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具体来说,海关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海关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检验内容重点是“安全卫生健康环保”项目,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项目。目前,列入法定检验目录工业品编码共1855个,其中,进口1768个,出口359个。进出口法检工业品编码约占整个工业品编码总数的21.8%,主要是儿童用品、医疗器械、汽车、食品添加剂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工业品,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产品、危险化学品等。
海关商品检验工作重点和成效
海关商品检验工作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商检的政策制度、监管措施,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国门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去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对防疫物资实施检验监管
疫情防控初期,针对国内防疫物资尤其是口罩奇缺态势,我们按照总署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药监、民政等部门助力捐赠防疫物资顺利通关,为“零延时”通关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撑。特事特办,按照署领导“保障质量,仔细甄别”的要求,指导一线对进境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精准检验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防疫物资销毁退运进行严格把关,对经检验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需退运销毁的,需报经总署商检司同意。有关海关准确领会并严格执行总署的要求,商检司及时回复意见,确保问题口罩、防护服及时妥善处置,没有发生误解误读或舆论炒作情事。
2020年3月份疫情逆转之后,国内防疫物资大量出口,出口防疫物资尤其是口罩质量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果断决定对出口防疫物资实施质量安全检验。我们按照海关总署党委决策部署,迅速提出对口罩、呼吸机、防护服等11类重点医用物资实施法定检验,对出口非医用口罩实施布控检验。之后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风险评估,及时将部分出口防疫物资调出法检目录,并通过制发《业务问答》、上线专题培训课程、梳理境外法规和标准、编制解析材料、对出口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曝光等方式保障检验监管精准高效。通过上述措施,保障了出口防疫物资质量,促进了防疫物资出口,加强了国际防疫合作。2020年3-12月,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主要防疫物资4385亿元。
加强重点敏感商品检验监管
进口机动车、医疗器械、儿童用品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与老百姓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备受关注。对此,我们加强检验监管,对进口汽车刹车片实施精准布控,对进口车辆自燃安全隐患实施快速妥善处置;对进口医疗器械安全隐患、进口设备“以旧顶新”、进口采棉机缸体破裂、进口灯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并发布风险预警;组织全国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实施风险监测,抽检童装、童车、家用电器、仿真饰品等样品,对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及时采取措施落实跨境电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梳理海关查发的进口儿童服装、玩具、牙刷、安全座椅等消费者关心关注的商品质量安全不合格情况,并在“六一”儿童节前发布。
严防洋垃圾入境
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监管链条覆盖国外发货人、国内收货人、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查验、固废属性鉴别以及后续处置等全过程,坚持从严监管每个环节,筑牢防范洋垃圾进境防线。
严格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口岸查验货物,属地监管企业”机制,2020年依法撤销115家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和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制度,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加强装运前检验效果跟踪问效,通过约谈装运前检验公司、降低退出门槛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装运前检验机构责任;提高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到货查验比例,规范执行现场开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和查验指令要求。另外,对进口铁矿等大宗矿产品实施锚地筛查、100%泊位排查和卸货全过程固体废物排查,防止废矿渣等固体废物落地,开展进口铁矿现场疑似固废排查专题培训,提升一线检验人员固体废物鉴别筛查能力,坚决将固体废物拦截在国门之外。及时研究今年1月1日我国全面禁止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再生原料标准制定,科学设定再生原料检查要求,研究制定检验规程,进一步筑牢筑密防止洋垃圾进境防线。
加强进出口危化品检验监管
海关商检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调研座谈、跟班作业、集中工作等形式,对危化品海关通关流程各环节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对检验监管模式、流程等进行及时调整优化。严格进出口危化品申报数据审核,对危化品申报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实现自动拦截或提醒;加强全国海关系统危化品检验业务培训,编发危化品检验典型案例,供全国海关学习借鉴;将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由“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调整为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加载有关危化品取样送检风险布控规则,更加聚焦“风险”进行查验。加大危化品伪瞒报处罚力度,强化危化品检验监管,做到严格规范,令行禁止。
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
海关商检工作积极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总署“管得住,放得开,效率高,成本低”要求,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深化业务改革,将该管的坚决管住,将该放的坚决放开,有力促外贸稳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先后将进口铁矿、棉花品质检验模式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将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扩大铜精矿混矿试点范围;对部分进口低风险机电商品采用“合格保证”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放行;推广进口汽车零部件采信措施;加快推进第三方采信。上述措施压缩了通关时长,提高了通关效率,节省企业成本,有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大力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职责;在全国海关设立46个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点,设立天津、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5个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调配充实力量。上述风险监测点和风险评估中心,在我们研究对防疫物资、汽车刹车片实施检验,对危化品、原油、棉花、铜精矿、汽车零部件等检验监管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对儿童用品、汽车零部件、小家电和建筑装饰材料开展目录外抽查时开展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杭州海关关员对辖区企业申报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现场检查 王轶星/摄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维护国门安全。继续做好防疫物资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密切跟踪评估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调整的实施情况,加强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监管效能,保障作业安全;深入研究防止洋垃圾入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对再生资源实施装运前检验,有效防止“以废冒充再生原料”行为;严格进口大宗矿产品固废排查,防止废矿渣落地。
二是积极促外贸稳增长。按照“管得住、放得开、效率高、成本低”的要求,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进一步巩固拓展改革成效,重点研究扩大矿产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实施范围;探索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的内销商品实施特殊的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三是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点和风险评估中心作用,提高风险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商检业务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检验监管和大宗矿产品固废排查培训;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商检工作统一规范。
供稿/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监制/ 陶永
审校/ 刘畅
编辑/ 雷煦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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