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发布公告,2018年至2020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金玲、许维、李剑昕成立了昆明财雪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理财项目,按月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承诺月收益率1.6%,现该大队已对涉案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为保证案件正常诉讼,切实维护受害人的权益,请尚未报案的受害人于公告刊登之日起1个月内到盘龙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联系人:姜警官0871-63368390、0871-63387819)。逾期未报案的将影响相关权益。

报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报案材料(需注明投资的项目情况,投资金额及收到的本金及收益);

二、转账、汇款的凭证或截图及银行交易明细(需交易对手信息);

三、收益获得的相关银行交易明细(从第一笔投资至今);

四、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五、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被骗的群众赶快来报案了!

来源:“云南经侦”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朱咏梅 徐红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