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发改委公布了55家首批总部企业名单。
根据此前印发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总部企业人才住房。
这意味着,一批人可获得长沙购房的房票。
3月15日,有市民在市长信箱咨询了长沙总部企业员工购房政策。
该市民称,其工作单位在长沙市首批总部企业名单之中,其本人于去年8月落户长沙,目前离购房资格差5个月,长沙区域内无房。对于其这种认定为总部企业员工是否可以直接享受长沙户口同等购房政策,获得长沙购房资格。
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此进行了回复。该回复透露,总部企业员工购房政策需等待执行细则出台。
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称,在长重点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科研、生产技术骨干申请购房的可通过所在企业提交购房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经授权的所在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由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实习生文雅丽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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