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用“承诺制” 拿地开工“零审批”

为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在全县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企业在我县投资的省、市、县重点和招商选资的备案类项目享受“拿地即开工”政策,可大大缩短开工时间。

实施范围

我县域内建设的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招商选资项目(仅限备案类项目)。

申请条件:

1、完成立项备案;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证);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
2、备案信息复印件1份(需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证)复印件1份(需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
4、申请文件及承诺书(现场盖公章及手章)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项目来审批局进行申请和签订承诺书。
2、承诺书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意见即可纳入“承诺制”管理。
3、企业取得“土地证”,即可开工建设,无需等到办理开工证,大大缩短开工时间。

联系电话:0319-7991105

项目采用承诺制有什么益处?

1、门槛低:①“有地”;②“企业自愿承诺—法人阅读理解并签承诺书”③“企业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记录已经修复的”。

2、效率高:纳入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土地摘牌即可开工。

3、可办证:纳入承诺制管理的项目,仍可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后期手续,不影响整体手续的办理。

4、不罚款:纳入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在取得土地证后,按照“有施工许可证”对待,不算未批先建,不“实行行政处罚”。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