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网贷行业都饱受诟病。

在许多人眼中,网贷与生俱来携带着“砍头息”“暴力催收”等一系列标签。

不但使许多债务人深受债务迫害,更是把“触手”伸向了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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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近,银保监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这是否能够有效推动网贷业务进入良性发展通道呢?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首先,官方定义发放校园贷为“违法放贷”。

首先,官方定义发放校园贷为“违法放贷”。

我们注意到,《通知》中提及以下几点内容:

一是“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这意味着违反者将属于非法放贷;(严格意义上来讲,非法放贷是不需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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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包括随借随还以及分期付款等消费贷款)

三是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不得采取诱导性宣传。(虽然屡禁不止,但也算是一项措施)

其次,官方还是为大学生保留了“口子”。

其次,官方还是为大学生保留了“口子”。

上面提到,《通知》要求不准“非持牌金融机构”向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但是并没有说“持牌金融机构”不允许,所以,对于银行来说,这一规定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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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但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

所以,对于银行来说,适度的创新是合法的,比如“创业贷”“零额度信用卡”“额度适中的消费贷款”等产品,只要利率和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不开展诱导性宣传,大学生的信贷需求还是能够有效满足的,这也体现了监管部门“良币驱逐劣币”的思路。

最后,大学生如何培养理性消费观是重中之重。

最后,大学生如何培养理性消费观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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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监管政策如何变化,不管网贷行业能否走上“正轨”,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看大学生等年轻群体能否树立正常合理的消费观念。

一是要坚持以学业为重,不要盲从、攀比、炫耀,不要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或从众消费,否则一旦资金断流,就容易落入不良校园贷的圈套。

二是要多学习金融常识,学会甄别哪些网贷机构是正规持牌机构,哪些是非法运营的机构,还要会计算贷款利息和自身收入水平,防止出现入不敷出等现象。

三是要多克制消费欲望,尤其是对于本身并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学生群体,决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消费快感,就透支今后的消费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