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瘠痛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3.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坚持宽严相济;五是坚持标本兼治;六是坚持开门整顿。
4.什么是五个过硬?
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5.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主题”是什么?
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6.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是什么?
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7.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个环节”是什么?
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8.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参加人员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违纪违法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什么?
一看“三项教育”是否深入开展;
二看民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是否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
10.六大顽瘴痼疾是什么?
答: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②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③违规参股借贷;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⑤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⑥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1.查纠整改环节“五查”是什么?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市、县(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12.总结评估“六评”是什么?
一评本级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
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三评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
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
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评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13.三项教育是什么?
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14.“四个意识”是什么?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5.“四个自信”是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6.“两个维护”是什么?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7.“政治三力”是什么?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8.“三个绝对”是什么?
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0.“四个铁一般”是什么?
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21.根本目标是什么?
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22.“三个环节”时间安排
学习教育环节约30天,查纠整改环节约75天,总结提升环节约15天
23.谈心谈话“六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民警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民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民警必谈。
24.查纠整改环节要突出什么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25.组织查处的要求?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26.压实“四个责任”
一是政治责任;
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
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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