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涉黄”行为,警方绝对零容忍!

宁都梅江派出所“零容忍”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3月12日,梅江派出所对城南一路泡脚店进行突击检查,并成功抓获一对涉嫌卖淫嫖娼违法嫌疑人。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现将涉嫌卖淫的曾某华送往宁都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梅江所坚决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在娱乐场所滋生和蔓延。

相 关 法 律 链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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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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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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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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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黄违法犯罪

败坏社会风气

破坏家庭和谐

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强力挤压涉黄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同时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净化社会环境!

来源:宁都梅江派出所